诚邀有志之士共同打造和谐共赢的美业环境!
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:意昂5招商。
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:意昂5招商是由从事美容美发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地方性、行业性社会团体⚗️,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四川省。
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: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🤦🏻♂️,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防范政治风险🫰、社会风险、经济风险和安全风险🦸🏿♂️,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。
加强美容美发行业之间的沟通协调,强化行业自律🤹🏿♂️,开展理论研讨和交流培训,促进美容美发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第四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四川省民政厅,业务主管单位和党建领导机关是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。
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四川省成都市🧑🏻💻。
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:
(一) 制定行规🧻、行约,建立行业自律机制,引导行业规范自我行为,促进公平竞争,维护行业整体利益;
(二) 开展调查研究⇢🤨,为政府部门制定方针、政策提供参考;
(三) 开展学术研究🧍🏻,关注行业动态,抓好信息发布,适时推广新项目、新技术、新成果🦁、新产品以及潮流趋势🖐🏽;
(四) 举办技艺🏌🏿♀️、技能比赛👋,演示以及美发美容用品和相关产品的展览会、博览会👩🏽🚀、推广介绍会等;
(五) 组织讲座🤦🏿♂️、研讨、交流、培训↩️;收集整理省内外有关专业资料;
(六) 反映会员愿望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为会员提供相关服😪👸。
第七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,依法经批准后开展🌄。
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🏂🏽;
(三)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🥤。
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👪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🛢;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🖕🏿🫷🏼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😘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🐍;
(六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。
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会的决议🛖;
(二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🎮;
(六)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。
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🎖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投票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🫸🏿。
一、交纳方式
本会一届为五年,一次性缴一届(五年)会费。
二🧑🏿🚀、会费标准
(一)会长单位🏌🏻♂️:250000元/5年
(二)副会长单位:10000元/5年
(三)理事单位:5000元/5年
(四)会员单位💝🩰:800元/5年
三👨👧👧、交纳账户
收款单位👩🏿🦰:意昂5招商
账 号:5116 2501 2018 8000 0123 5
开户银行:中国交通银行成都人民南路支行
四🧑🦱😉、票据开具
会费由意昂5财务部统一收取,并按规定开具由四川省财政厅监制的“社会团体会费专用(电子)票据”。
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: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🦾;
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💂🏼♂️;
(三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👳🏽;
(四)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🏕;
(五)决定终止事宜🤳🏿;
(六)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;
(七)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、理事、负责人产生办法,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;
(八)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🦍😺;
(九)决定名称变更事宜⟹;
(十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/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投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🪂👩❤️👩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投票表决通过9️⃣,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,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。
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🤿,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💇🏽♂️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理事会人数不超过会员代表人数的1/3。
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:
(一)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(二)选举和罢免会长🏊♂️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常务理事🍩;
(三)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🤍🦾;
(四)向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五)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(六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👨🏼💻、分支机构🥗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🚴🏼♂️🙋♂️;
(七)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(八)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(九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(十)决定名誉职务人选👨🏽🔧;
(十一)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👜;
(十二)审议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;
(十三)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;
(十四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👬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/3以上投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。
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负责人包括会长💃🏻🌨、副会长🚥、秘书长🤹🏻♀️。负责人不超过理事会人数的1/3。
本会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🎪:
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;
(二)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;
(三)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,秘书长为专职👨👨👧👧;
(四)身体健康🏊🏽♀️,能坚持正常工作⏭;
(五)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🔌;
(六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七)遵纪守法,勤勉尽职💹,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;
(八)能够忠实、勤勉履行职责,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;
(九)无法律法规、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。
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🤵🏽♂️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🧝🍢,须经理事会投票表决通过,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,方可任职🧚。
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,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,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/3以上会员代表投票表决通过,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。
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。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。
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;
(二)检查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🫱🏻;
(三)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♟;
(四)向会员代表大会🤷🏽、理事会报告工作🧖🏽♀️▶️。
第二十七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🚴🏽♂️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👳🏽;
(二)协调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🤸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🚎;
(三)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;
(四)决定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💂🏻♀️;
(五)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🤽🏿♀️,报理事会审议🧑🏿🔬;
(六)拟订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报告,报理事会审议🙍🏽♂️;
(七)拟订内部管理制度,报理事会批准;
(八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第二十八条 本社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🧔🏼,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🧡。
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:
(一)会费;
(二)捐赠;
(三)政府资助;
(四)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(五)利息👨🏼🔧🤧;
(六)其他合法收入🎞。
第三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。
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🧗🏿♂️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第三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🏄♀️🤝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👧、完整。
第三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。会计不得兼任出纳。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📆,实行会计监督。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1️⃣。
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。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、资助的💂🏻♀️,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,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🧑⚖️🪟。
第三十五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🎾。
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🤾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🍹、私分和挪用。
第三十七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🔏、福利待遇,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三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投票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⛔。
第三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,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,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,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。
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:四川省川联美容美发意昂5。
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😴:由从事美容美发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地方性、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💯。
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:
遵守宪法、法律🎷🏂🏽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☝️,加强美容美发行业之间的沟通协调,强化行业自律🧑🏽🦱,开展理论研讨和交流培训,促进美容美发行业的健康发展📙。
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四川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❣️。
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设在四川省成都市。
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2020年9月22日第1届第6次会员大会投票表决通过。
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。
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🏐。